两次撬锁占房,女子被判刑

撬锁占房,“家事”变“刑事”!即使曾是家庭成员、存在婚姻家事纠纷,也不能成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正当理由。近日,谷城法院审结了一起非法侵入住宅犯罪的案件,女子张某(化名)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据了解,2010年,李某甲(化名)出资建造了一栋两层砖混结构农村自建房及附属厨房,房屋登记在父亲李某(化名)名下,由李某甲、弟弟李某乙(化名)及父母共同居住。2012年,李某乙与张某结婚生子,后因家庭矛盾于2014年分居,张某携子在外租房。2022年,李某夫妇相继离世,李某甲与李某乙通过法定继承公证,李某乙自愿放弃继承权,房屋由李某甲合法继承。然而,同年2月,张某竟采用撬锁方式携子强行进入该房屋,被民警劝离后仍不思悔改,3月再次撬锁侵入并居住。尽管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多次劝导,张某直至2025年10月才自愿腾退房屋,期间法院已判决张某与李某乙离婚。

2025年9月,谷城县检察院就该案向谷城县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未经房屋所有权人李某甲的同意,两次撬锁强行侵入其住宅,经多番劝离仍拒不退出,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一款“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法官提醒,非法侵入住宅罪的认定,核心在于“非法”与“侵入”的双重属性,无论是撬锁、翻墙等暴力侵入方式,还是未经允许擅自进入后拒不退出的行为,都可能构成该罪。日常生活中,当大家遭遇婚姻家庭矛盾时,应保持理性,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如协商、调解、诉讼等,千万不要因情绪冲动采取过激行为,否则不仅无法解决问题,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面临牢狱之灾,使得“家事”变“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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