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发布《北京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4)》。白皮书显示,2024年,北京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376人,提起公诉412人。
白皮书指出,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主要集中在猥亵儿童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罪,盗窃罪,故意伤害罪。上述五类犯罪占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总数的79.85%。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占比依然较高,占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总数的74.76%。
当天发布的典型案例中,有一起涉及“隔空猥亵”。胡某某和王某(女,13周岁)通过社交软件相识,2023年4月至8月间,胡某某多次通过网络诱骗王某拍摄并向其发送隐私部位照片、视频,对王某实施猥亵。
2023年9月,王某母亲报案,公安机关认为胡某某与王某未曾见面,且王某不配合取证,未达立案标准。朝阳区检察院接到该线索后引导公安机关对被害人手机进行鉴定,提取、固定聊天记录,发现胡某某以谈恋爱不给裸照就分手为由胁迫王某拍摄并发送隐私照片,已涉嫌“隔空猥亵”犯罪,随后公安机关依法对胡某某刑事立案。检察机关综合在案证据认定,胡某某对未成年人是否为幼女没有尽到审慎的注意义务,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应当认定其明知被害人为幼女。
2024年1月3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对胡某某提起公诉。2024年4月7日,人民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被告人胡某某有期徒刑五年。
办案过程中,检察官了解到被害人系单亲家庭,母亲监护方法存在问题,亲子关系紧张。对此,检察机关邀请心理咨询师对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帮助其处理青春期的心理问题、引导其树立正确的性观念;对被害人母亲制发《督促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请家庭教育专家一对一辅导,帮助其改善教育方法。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岳向阳告诉记者,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检察机关100%提前介入,同时关爱救助未成年被害人,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测评或心理疏导。去年,对78名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75万余元,帮助46名未成年被害人纳入社会救助。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每案必查强制报告情况,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落实,2024年全市检察机关倒查发现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案件同比下降48.15%。